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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你最想问的30个问题汇总!

发布时间:2020-10-21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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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权属有关规定?宅基地以及地上房屋常见法律问题?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常见纠纷?

农村土地有哪“三权”?

律师解答:

这位网友这么理解是不对的!“三权分置”对于保护农民对集体土地的长期承包是利好的。而且,“三权分置”还能在保障农户对土地享有承包权的基础上,进一步盘活土地的经营权,让农户获得更大收益。

01什么是“三权分置”?

“三权分置”,是讲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是指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这是在2018年12月29日《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次修正确立的一项原则。这也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02“三权”之间什么关系?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是土地承包权的前提,它是通过农户享有承包经营权来实现的,农户在土地流转中又派生出土地经营权。因此,我们国家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基础上,一是要求稳定承包权并保持长久不变,另一是放活经营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地更多的权利,如占有、使用、收益、流转以及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和担保一些权能。

03“三权”具体怎么理解?

(1)农村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土地包括哪些呢?主要是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2)农户承包权,是指农户享有对本集体土地承包的权利。土地承包人对承包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非法剥夺和限制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限制其流转土地。

(3)土地经营权,是指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要向发包方备案)。土地经营权人对流转土地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限内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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