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公司下调养老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
日前,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发通知,自今年5月起在未来两年内下调养老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
据悉,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成本,激发企业活力,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峪关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印发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按照文件精神,从2016年5月起两年内,集团公司在嘉峪关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的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20%降低至19%;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1.5%降低至1.2%,失业保险职工费率由0.5%降低至0.3%。5—7月单位和职工高于调整后费率的缴费,在8—10月开资时予以抵减返还。
此外,在集团公司SAP—HR系统发放工资的单位,保险费率调整以及缴费抵减返还数据的维护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操作;未在集团公司SAP—HR系统发放工资的单位,保险费率调整以及缴费抵减返还由单位操作执行。( 杜娟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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