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7月7日转办的第二批7-13号信访件,经调查,有6件属实、1件部分属实。截至目前,11号信访件阶段性办结,7号信访件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其余5件已办结。
(一)7号信访件所反映的“紫轩一、二、三期生活区垃圾集中在一期南门收集,造成周围环境污染问题”:经调查,紫轩一、二、三期居民小区由城市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3个小区生活垃圾集中在紫轩一期小区南门收集,收集区环境存在污染。计划协商重新选定有下水井的地点作为3个小区的固定垃圾转运点,以便垃圾清运后及时冲洗地面,避免污染。目前,暂对紫轩3个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分开清运,并通过铺垫塑料布、桶接压缩产生的污水、用84消毒液和洗衣粉清洗地面、喷洒灭蚊药剂等方式处理。
(二)8号信访件所反映的“伊鑫宾馆和三九医院共用的后院堆放垃圾的问题”:市卫健委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联合开展调查,安排对三九医院后院的装修垃圾、墙面水性漆空桶和桌椅等杂物垃圾全面清理完毕。该信访件已办结,对周围商住户开展了满意度问卷调查,满意率100%。
(三)9号信访件所反映的“南湖鑫港13#某住户2019年新装修的房子房顶经常漏雨的问题”:经调查,该户阁楼南侧露台由业主自行搭建阳光房,漏水部位为阳光房与原屋面相接部位,原屋面无渗漏现象。依据《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因用户自行改造、装修、使用不当产生的质量问题,受理机构不予受理,登记后予以存档。目前,已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四)10号信访件所反映的“广汇西门烤肉店门前摆放的烤肉摊划拳噪声扰民的问题”:经调查,允许临时占道经营,是为了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营造消费新场景、助力复工复产复市所采取的措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根据信访反映问题,向广汇西门涉及烤肉店、酒馆等11家餐饮店铺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签订了承诺书,要求所有店铺在划定区域内摆放桌椅,及时清理地面污渍;每张桌子上摆放“禁止大声喧哗,禁止猜拳行令”提示牌;夜间23:00后停止在店外就餐。目前,各餐饮店铺已按照要求开展经营活动。该信访件已办结,对周围商住户开展了满意度问卷调查,满意率100%。
(五)11号信访件所反映的“德轩小区南面戈壁滩立交桥下环境杂乱差的问题”:市环卫总站将桥下空间环境清理纳入日常管理范围,进行日常清理;市林业与草原局经与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沟通,将此区域纳入2022年城市绿化建设任务。该问题已阶段性办结。
(六)12号信访件所反映的“高速路口明珠路口处大车扰民、东湖南门对面丁字路口,有小商贩乱扔垃圾污染环境的问题”:
关于“高速路口明珠路口处大车扰民问题”,该路段原为G312国道,现已通过线路优化,将G312国道调整经嘉东、嘉北工业园区通行,同时在该路段设置了危化品运输车辆、总质量4.5吨(含)以上的大中型货车禁止通行、16块“禁止鸣笛”道路交通标志,并采取了电子抓拍禁行违章行为等措施,减少机动车鸣笛造成的噪声污染。同时严查机动车鸣笛交通违法行为,自线路优化以来,共查处违反“禁止鸣笛”规定机动车21台次。该信访件已办结,对周围住户发放满意度问卷10份,满意率为90%。
关于“东湖南门对面丁字路口有小商贩乱扔垃圾污染环境的问题”,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向该处流动摊主下发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同时加强周边市容秩序管理,设立禁止摆摊设点警示牌,禁止乱摆摊点行为。该信访件已办结,对周围商住户开展了满意度问卷调查,满意率100%。
(七)13号信访件所反映的“嘉德苑小区东门门禁设置声音太大扰民、嘉德苑小区停车位被自行车占用无法停车的问题”:
关于“嘉德苑小区东门门禁设置声音太大扰民的问题”,自7月9日起,嘉德苑小区东门门禁声音白天已经调到最小,晚上12点至凌晨6点关闭门禁声音。
关于“嘉德苑小区停车位被自行车占用无法停车的问题”,物业公司已在车库门前张贴温馨提示及禁止停放电动车、自行车标识,现门前电动车、自行车已清理完毕。同时物业公司将每天对小区进行巡查,加强对车辆停放的管控。
该信访件已办结,对居民开展了满意度问卷调查,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