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日报讯(黄晓燕 赵明霞)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集中采购营商环境,近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出台五条举措,简称政府集中采购“五条”,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取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项目、资质入围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经采购人同意,免收预算100万元以下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折扣由原来的6%提高至8%。
取消规模条件限制,不得以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限制,确保民营企业能平等参与招标采购。
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全程不跑腿。
搭建“政采贷”对接平台,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现多方互利共赢。
这五条举措的出台,进一步减轻了投标企业负担,降低了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成本,为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红利,让企业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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