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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第7号)

发布时间: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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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内乌鲁木齐、大连等地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全市疫情输入风险增大,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落实防控责任,巩固防控成果,严防疫情输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强化全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理措施

(一)对高风险区来嘉返嘉人员,全部落实就地集中隔离14天,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对中风险区来嘉返嘉人员,如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移交目的地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于第7天至第10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能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及时留观并进行核酸检测,留观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移交目的地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于第7天至第10天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对低风险区来嘉返嘉人员,持有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可有序流动。

(二)对境外来嘉返嘉人员,已在第一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的,严格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第7天、第13天两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的可有序流动。解除集中隔离至入嘉期间的天数可累加计算,超过7天的做一次核酸检测,7天内的做两次核酸检测,超过14天的无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三)社区(村组)要加强流入人员摸排,对发现近14天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应尽快联系定点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核酸检测次数根据其到达居住地时间确定,已超过7天的做一次,7天以内的做2次。对核酸检测阳性的人员,要及时按要求送定点医院处置。

二、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级机关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重点人员信息排查和报告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三站一场”、宾馆、超市、影院、市场、洗浴场所、KTV等人群密集和流动人口较多场所的人员健康码查验、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控制聚集等措施,完善并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

三、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

(一)居民个人近期不出境或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提前关注目的地风险等级,提前向居住地社区(村组)和所在单位报告。

(二)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三)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检查诊断,就医过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加强食品卫生安全,保证食品原料新鲜且来源明确,生熟食材分开存放,食物烧熟煮透,避免吃生食类食品。

四、严格落实“四方责任”追究

从即日起,凡是去过乌鲁木齐、大连等中高风险地区的和境外来嘉返嘉人员,须立即向所在单位、社区、镇村报备,如实提供旅居信息。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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