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心灵驿站,专业知识网站!
当前位置: 心灵驿站> 关注> 土地知识>>2019年菏泽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公布,快看你有资格吗?

2019年菏泽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公布,快看你有资格吗?

发布时间:2020-10-12   文章来源:土流网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好消息,2019年菏泽市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已经公布,为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发了《关于2019年度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通知》。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家庭上年人均年收入在23571元以下(2018年底之前未复核的按人均年收人21699元),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3、申请人为现居住在菏泽市经济开发区辖区居民,或者申请人在菏泽市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劳动关系稳定,即已连续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有1年以上纳税记录;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菏泽市城区规划区无产权房屋(定陶区除外)。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可选定一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提交资料

1、城镇居民申请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

(3)收入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2、新就业职工和来菏务工人员申请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员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

(3)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

(4)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和申请人员的收入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具体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2019年度菏泽市开发区公租房申请条件的通知

附件:

1、公共租赁住房复核表

2、保证书

祝福文案
志愿技巧
网名昵称
祝福的话
心情文案
经典语录
故事人生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