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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坚持“三个聚焦”持续深入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发布时间: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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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新闻网讯 我市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以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深度融入“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创建全局,立足全市实际,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推动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有力促进了全市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巩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打造高品质幸福雄关创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聚焦把牢政治方向,不断深化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部署民族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确保民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2020年召开了全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制订《嘉峪关市倾力打造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行动实施方案》和《嘉峪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工作领导。一年来,市委主要领导针对创建工作先后作出批示3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统一战线工作(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研究民族工作8次,推动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全市形成了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的创建工作格局。2021年5月14日召开了全市第18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动员会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会,对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进一步凝聚共识、深化工作,确保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聚焦创建工作主线,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市委、市政府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面动员、全域覆盖、全员参与,不断营造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浓厚氛围。树立全新的工作理念,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评价标准和实践要求,当作全局性工作、基础性事业、生命线工程来抓,贯穿全过程,体现到各环节,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现到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工作中,体现到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践中。一是开展理论大宣讲。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百场万人”下基层大宣讲活动,开展新时代“十场千人十进”大宣讲活动,先后集中宣讲11场次,参与干部群众2000余人。

二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活动,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并不断向景区、两新组织等更广领域拓展,促进党的民族团结政策人知人晓。三是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坚持群众关注点在哪里,宣传的重点就在那里,在做好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基础上,将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快手视频、抖音等新媒体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重要渠道,持续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并在城市和乡村主要路段以及人流密集地段悬挂横幅、设立大型户外广告牌、宣传栏,通过“线上”“线下”联动,不断提升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全民参与、共促共创的氛围更加浓厚。

聚焦创建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与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改善、城市建设、教育振兴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实施“十大工程”,持续深化创建工作。实施“全覆盖”工程,结合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扩大到全市各行业,形成了全市各族群众、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全覆盖”格局。实施“经济提质”工程,竭力转型升级、优化结构,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十大生态产业加快成长,占GDP比重超过20%。先进制造、文化旅游、通道物流、军民融合等特色优势产业带动力凸显,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顺利实施,“433”梯次结构基本形成。实施“绿水青山”工程,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单位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均完成省级下达指标,空气优良天数2020年达到336天;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达标率均为100%,森林覆盖率达到12.5%,建成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9.4%、40.5%,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日益提高。实施“精准滴灌”工程。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村(社区)、进乡镇、进中小学、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医院、进军(警)营、进两新组织和进家庭,市委、市政府先后对10个模范集体、20名模范个人和81个示范单位、家庭和教育基地进行了命名表彰。实施“文化引领”工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强化长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深入挖掘与嘉峪关长城有关的名人故事,组织排演展示历史风貌、体现时代特色、具有市场潜力的少数民族文艺精品剧目,挖掘和拍摄民族团结重大历史题材电视纪录片。打造了《大漠雄关》《北漠沉清》《牧歌流韵》《天下雄关》等一批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影响的文学、戏剧、影视、音乐等文化艺术品牌,丰富具有雄关特色、雄关风格文化产品,彰显嘉峪关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实施“金种子”工程,聚焦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播撒阳光“金种子”,在各中小学广泛开展了以“民族团结在心中”为主题的“五个一”活动,通过班会、团队活动、升旗仪式、宣传栏、墙报、手抄报等形式坚持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使各民族“一家亲”理念在广大未成年人心田深深扎根。实施“精神家园”工程,坚持以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国梦”主旋律引领社会思潮,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耕厚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市开展以民族宗教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千人大宣讲活动15场次。组织宗教界人士到酒泉等地参观,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和做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实施“交往交流交融”工程,建立以群团组织、社区、镇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依托,与“互联共转”相结合的交往交流交融机制,广泛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民族帮扶联谊交流活动,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和谐共融的社会生活氛围。实施“权益保障”工程,深入开展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依法保障和满足少数民族群众饮食、节庆、婚嫁、丧葬等方面合法权益。落实了在藏历新年、开斋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期间,相应少数民族职工放假一天的政策。持续加大扶贫济困力度,对贫困少数民族群众全部纳入低保,每年春节进行慰问。实施“平安和谐”工程,持续加强社会稳定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坚持关口前移,重在平时、抓在关键,努力消除矛盾源头,有效规避风险隐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处置各类不稳定事件,确保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和发展了我市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有力助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深入发展。

(嘉峪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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