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嘉峪关市信访件(第9批 2021年7月14日)

今日,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7月14日的群众信访件11件,其中涉及大气的1件、垃圾的5件、噪声的5件。具体内容如下:

1.受理编号75:嘉峪关市雅居名苑小区5号楼后,变电房变压器噪声大,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2.受理编号76:富丽花园31号楼路边堆放装修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混拉。

3.受理编号77:近期嘉北工业园区聚鑫西路926号每天早晨门前道路上有一层土黄色灰尘,具有一定粘性污染环境。

4.受理编号78:文化小区80号楼后,书香门第大门门禁系统声音过大,影响正常休息。

5.受理编号79:金色家苑北门(原六岔路市场)拆除后修建的道路两侧没有绿化带,没有硬化,沿街商铺门前卫生脏、乱、差。

6.受理编号80:宝诚中央公馆马路对面华韵居古筝培训弹奏声音过大,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7.受理编号81:中国移动嘉峪关分公司空调外挂机运行声音过大,影响雍平坊48号楼居民正常休息。

8.受理编号82:方特一期西侧金港南路经过锦尚世家小区的路段,大车经过噪声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9.受理编号83:天怡园小区3、4、5号楼后面有一处院子,堆满垃圾,拉运时扬尘污染环境。

10.受理编号84:迎宾路第三幼儿园南侧原铁路锅炉房,垃圾无人清理,刮风时尘土飞扬,给周围居民生活带来不便。

11.受理编号85:①同乐市场东北角建筑垃圾堆积,无人清理。②建安街区8A栋楼东侧堆积废旧电线杆、变压器、电线,无人管理。

对于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件,我们将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严格核实、整改到位,对外公开、接受监督,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把信访件的办理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需要,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截至目前,我市共接到信访件85件,其中涉及水的8件、大气的3件、土壤的1件、生态的1件、垃圾的21件、噪声的31件、扬尘的1件、油烟和噪声的8件、噪声和扬尘的1件、生态和垃圾的2件、其他8件;30件已办结,6件阶段性办结,其余49件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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