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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究竟是什么意思?对农民究竟有啥好处?

发布时间:2020-07-23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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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的三种权利,即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如何配置才能提高农业竞争力,重庆做了有意义的尝试,打破承包权流转的坚冰。

对农村耕地产权制度改革,现在用“三权分置”来形容。要明白“三权分置”改革的意思,必须回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程。

我国上世纪50年代推行了农业合作化制度,将农户的耕地收归农村社区所有,建立了一种关于土地财产的“社区共同共有制度”。它的最大缺陷是效率低,以致不能很好解决吃饭问题。

人们在实践中发现,完全分给农民自己耕种的“自留地”产出效率高。于是有些地方干部将集体耕地分给农民耕作,不再搞集体统一经营。农民积极性大为提高,农业效率显著提升,使中国一举解决了吃饭问题。

后来,政府和农民把这种改革叫做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即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农民获得了土地的承包权,并自主经营。

我国2003年的农村土地承包法、2007年的物权法,都肯定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农户来说,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上就是一种资格垄断的特别经营权,因为只有村庄原住户才能得到这种权利,法律不允许村庄以外人员获得这种权利。

再到后来,进城务工的农民把土地出租、转让给其他人,包括村庄以外的人,突破了集体成员范围。后者获得的权利,从法律上说,不是承包权,而是一种经营权。

这样,就有了三种权利,即归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归原农户的承包权,以及归实际经营者的经营权。

对上述土地权利配置,中央的政策主张是“坚持集体所有权,落实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这个政策支持土地流转到专业的农业经营者手上,有利于扩大农业规模经营,降低农业成本,提高中国的农业竞争力。

但还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中央在2008年提出土地承包权长久不变,目前又推进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这样,农户的承包权就有越来越大的权利强度和含金量。但农户转让给他人的经营权,往往期限短,不具有长久不变的性质,投资者不肯对土地做长期投入。实践中还出现地租率很高的情况,土地经营者不堪重负。于是,改革前线的干部群众又在动脑筋:能不能让农户把自己的承包权自由转让给不限定身份的其他人呢?

从媒体披露看,重庆巴南区做了这方面的尝试。投资者出资使农户有偿退出土地承包权利,交回土地给集体,再由集体将土地流转给投资者。报道虽没有说投资者是不是获得了承包权,但实际上限制农户承包权流转的坚冰在这里已被打破!

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开端。如果安排好过渡期内的风险防控办法,这项改革可以向全国推开。我们期盼决策者思想再解放一点,改革的尺度更大一些。

对农民有啥好处?

“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别人,以后要不回咋办?荒着起码还是自己的。”“交给大户打破户与户之间界限,规模化种植,地界都没了,以后咋找俺的地?”

土地流转,流转的是土地的经营权。想起村里土地确权前,一些进城打工的村民宁愿把地撂荒,也不愿意流转,山东省临清市老赵庄镇由庄村村支书张庆文觉得,流转土地太难了。

而另一头,种植大户也郁闷不已,一片地,就那么三五户,自己不种也不流转,没法成方连片,耽误了规模化作业。“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村民们其实在担心自己的承包权呢!”张庆文说。

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简称“三权分置”。分置后,对经营人和承包人分别有什么样的影响?要防范什么风险?记者近日在山东进行了调查。

经营者:地可以生钱了

“这在以前不可想象,承包权和经营权没分开时,农户可不允许租地人用自己的地去抵押贷款呢!”山东寿光80后大学毕业生齐炳林2016年解了资金之愁。恰逢中国人民银行在232个地区试点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他利用承包的86亩土地的14年经营权和地上附着物——育苗大棚作抵押,成功获得了100万元的银行贷款。

过去想扩大育苗规模,齐炳林却融不到资金,“空有一身育苗的本事”。

如今,农村土地权属由原来的集体所有权、承包经营权“两权”变为“三权”分置,租地的种植大户有了融资新渠道。

合作社、种植大户借人家的地去贷款,万一经营不善怎么办?农民会吃亏吗?寿光市农商行行长郎咸鹏说:“还不上贷款,到最后处置抵押物时,也只是处置的这块土地的经营权,对农户的承包权没有影响。”比如,银行通过寻找下家“接盘”再来搞土地经营,照样还得付给农户当初约定的土地租金。

“三权分置,经营权可抵押贷款,有利于盘活农村的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中国人民银行寿光支行行长姜森说。

承包者:有证才安心,交易要透明

怎样才能让农民放心把经营权流转出去?流转出去,对承包户有啥好处呢?

张庆文认为,想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就得保障好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

“为农民的土地确实权,颁铁证,给农民吃上定心丸。”山东农业厅厅长王金宝说,保障好农民权益,下一步再搞 “三权分置”就相对容易得多,也让土地流转更顺畅。

而交易环节的保障,同样重要。

里岔镇大孟慈村村南星岭岭地33亩,每亩每年500元;胶西镇尹家店一村办公楼东侧(7.53亩)荒地公开租金每亩每年800元……近日,在胶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上,一行行的土地、实物等出让和供求信息不断滚动显示。交易咨询、申请受理、资格审查、资产评估、抵押登记等一个个窗口,工作人员正在忙着为农民办理业务。

在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总裁李英华看来,私下进行的土地流转不规范,权益得不到保障。山东构建“省、市、县、镇”四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制定交易规则,加强交易监管,提供交易鉴证。

在这里,土地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农村集体股权等都可以交易。以土地经营权流转为例,农民只需参与申请和合同签订两个环节,其余工作均由产权交易中心负责,交易过程全部免费。出价高者中标,进一步保护和提高了土地转出方权益和收益。

“俺家每亩价格比以前高300元。”里岔镇的农民孙秀英说,原先以每亩500元的价格租给别人种,在交易中心挂出土地后,经过竞拍,她以800元的价格与种粮大户梁玉芳达成流转意向。

有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供需双方可以较快找到合适的对象,流转效率有了大幅提高。“以前得到处打听,价格也得和村民反复商量。”青岛成嗣蔬菜专业合作社社长杜高古说,现在在这里登记需求信息,不久就有了回音。

当然不是所有的地块都“热门”。不少农户只有三五块“插花地”,地块太小,即使挂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也很少有人“接盘”。

针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示但未能达成交易的土地,胶州探索成立“土地银行”。“农民提出土地流转申请,如无人报价,都由土地银行进行托底接收。”胶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据介绍,土地经营权存入“土地银行”,农民可以收取存入的“利息”,等收储多了起来,“土地银行”再将整块土地“贷”给种植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零存整贷”的形式,不仅不让农民的土地撂荒,还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截至目前,胶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完成土地流转交易1010宗,林权交易79宗,实物资产交易411宗,合同交易金额29507.2万元,通过交易实现村级增收573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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