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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户主去世以后,这3类人可以继承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0-10-31   文章来源:土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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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与宅基地相关的问题,农民朋友都非常关心,今天咱们就来讲讲当农村宅基地的户主去世后,他的哪些亲属是可以继承的。农村宅基地户主去世以后,这3类人可以继承使用权!

一、子女

一般来说子女是农村父母去世后的大家所想到的第一继承人,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是同一村集体的内部成员,并且经常生活在一起的,就可以继承自己父母的农村房屋和宅基地。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子女已经转为了非农户口,即把户口迁出了,是只能够继承留在宅基上的房屋而不能继承宅基地的,当房屋倒塌后,宅基地就要交还给当地村集体组织。

二、亲属

有很多农村老人一辈子并没有子女或者子女都不在了的,会选择从同宗属的亲属中选择一个孩子过继,来照顾自己生活的,只要这个人尽到了应尽的责任,就能够继承老人去世后的房屋。

三、家中仅有女儿且已出嫁

有些人家里只有女儿,但是女儿一般都是嫁出去了的,通常有这两种情况:一种是女儿出嫁但是户口没迁出的,可以将父母留下的宅基地确权在自己的名下,房子可以新建或者翻建,转让给本村的其他村民也可;还有一种就是嫁出去了的,户口不在本村,可以继承宅基地,但是不允许翻建和重建,相当于房子倒塌了,父母原来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可以收回去的。

以上就是土流网对农村宅基地继承的3类人的介绍,如果你也面临了宅基地继承问题,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可以咨询当地村干部乡政府。

>>推荐阅读: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有年限要求吗?哪些情况可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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